饭店不干了但城管罚款未交,将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加处罚款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 具体执行:若饭店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城管部门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收滞纳金,直至缴纳或达到罚款数额上限。例如,若罚款为1000元,则每日将加收30元滞纳金,直至缴纳或达到1000元上限。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行政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具体执行:若饭店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不履行行政决定,城管部门有权在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多种执行措施。
三、其他可能的法律后果
- 信用受损:未履行行政处罚的记录可能被上报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导致饭店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其在金融信贷、商业合作等方面的信誉和机会。
- 更严厉的法律制裁:若饭店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且情节严重,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