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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了医院费用谁承担

时间:2025-12-17 10:02:19

被打后,医院费用原则上应由打人者承担,但具体责任分配需视情况而定。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一般情况下的责任承担

  1. 侵权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进一步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此,若打人者因过错侵害他人,导致他人受伤并产生医院费用,应由打人者承担。
  2. 费用范围:打人者应承担的医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急救费、住院费、药品费、检查费等与伤害治疗直接相关的合理费用。
    二、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分担
  3. 双方都有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此,若被打者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双方应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医院费用。
  4. 特殊主体责任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打人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其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若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用人单位员工执行工作任务时:若打人者的侵权行为发生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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