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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1-01 03:32:59
消防部门要求关门不让生产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合法的情形
存在重大消防隐患
- 如果您的玩具加工厂存在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情况,比如消防设施设备严重缺失或损坏,像没有安装必要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无法正常使用;疏散通道被严重堵塞,一旦发生火灾,人员无法及时疏散逃生;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存在极大的火灾风险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消防部门要求关门停产是合法的。
未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
- 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玩具加工厂,如果其建设工程按照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但您没有履行相应的程序,或者虽然进行了申报但未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 比如新建、改建、扩建的厂房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建设;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依据相关规定,消防部门有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
不合法的情形
执法程序违法
- 消防部门在要求您关门停产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取证,没有下达书面的整改通知、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或者没有告知您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那么这种执法行为可能是不合法的。
认定事实错误
- 如果消防部门错误地认定您的加工厂存在消防问题,实际上并不存在相关隐患或者不符合事实情况。例如,错误地判断消防设施的性能状况,将正常运行的消防设备认定为故障设备等。在这种情况下,其要求关门停产的决定缺乏事实依据,是不合法的。
如果您认为消防部门的要求不合法,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可以要求消防部门说明作出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其次,可以向上一级消防部门或者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