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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是二级残疫能结婚吗

时间:2025-11-01 13:35:50

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二级残疾是可以结婚的,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可以结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法律并没有禁止残疾人结婚,只要双方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完全自愿结婚,且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特殊情况说明

   虽然法律没有禁止精神残疾人结婚,但如果您儿子在发病期间,可能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结婚的。因为结婚要求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需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来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只有在精神残疾的一方病情稳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够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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