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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稍低于工伤保险基数以哪个为标准计算三个一次性

时间:2025-11-04 19:01:20

在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即“三个一次性”)时,关于月平均工资稍低于工伤保险基数应以哪个为标准,需要分情况来看,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般以本人工资为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来计算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举例说明 :如果工伤职工月平均工资稍低于工伤保险基数,但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以其本人工资作为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当地规定为准 :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计算基数通常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而不是职工本人工资或工伤保险基数。

    举例说明 :比如某省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那么在该地区就按照这个标准来确定具体金额,而不考虑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工伤保险基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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