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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辞职后要重新选举吗

时间:2025-12-11 14:12:54

村支书辞职后是否需要重新选举,这个问题涉及到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制度。

  1. 重新选举的必要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这一条款明确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产生方式,即通过村民的直接选举。因此,当村支书(通常指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辞职后,其职位出现了空缺,按照法律规定,这一空缺应当通过村民的直接选举来填补。
  2. 选举的时机与程序
    • 同样的法律条款也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任期为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虽然条款没有直接规定辞职后的具体选举时机,但可以合理推断,在村支书辞职后,为了保持村民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应当及时启动选举程序来补选新的村支书。
    • 选举程序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的规定,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3. 连选连任的可能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还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这意味着,如果原村支书在任期内表现良好,且符合连任条件,他/她完全有资格在重新选举中再次参选,并有可能连任。
      综上所述,村支书辞职后,为了保持村民委员会的完整性和正常运作,确实需要重新进行选举来填补空缺。选举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的规定,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原村支书也有资格在重新选举中参选并争取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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